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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富前高管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起诉:曾是红色通缉对象

4月10日,深圳证监局发布《深圳证监局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新华财富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新华财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熊某、贾某、曹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法院查明,熊某等三人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宣传其公司发行的私募基金,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保本付息,从而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熊某等三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零六个月、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同时,深圳证监局提醒投资者对微信等推广方式高度警惕,擦亮眼睛识别各类“伪私募”,不要被保本、高额等噱头所诱惑。 -产量承诺。

原法定代表人因“红色通缉令”被引渡回国

据中国证券资产管理业协会网站显示,新华财富的法定代表人、总裁为郑晓河,同时负责合规和风险控制工作。 2017年6月12日,郑晓河辞去新华财富总经理职务,并退出公司董事名单。

中国基金会协会网站还显示,郑晓河曾担任国家计委委员、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中国汽车投资部信贷部总经理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出入境银行总行财务管理部副主任。 广发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行长、中信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新华财富前高管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起诉:曾是红色通缉对象,拥有丰富的金融行业经验。

警方通报的红色通报对象郑某和极有可能是新华财富原法定代表人郑小和。

据广东省公安厅通报,2019年5月16日,广东警方从希腊引渡红通目标、经济犯罪嫌疑人郑某和。 当时的报道称,自2017年9月以来,陆续有人向广州市天河区警方举报,称其在辖区新华财富公司购买的基金产品未按期收到利息,他们被怀疑被骗了。 广州警方接报后立案侦查。

经查,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郑某等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无接受公众存款资格,利用公司网站、群短信、QQ公众空间等方式,微信朋友圈等公众手段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非法吸收社会不特定人群巨额存款,给受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郑某和作为新华财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事发后拒绝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他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于2017年8月潜逃境外。应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要求,国际刑警组织于2018年7月对郑某和发出红色通缉令。

在“猎狐行动”中,中国警方获得郑某前往希腊藏匿的重要线索后,要求希腊执法部门逮捕郑某。 2018年8月3日,希腊警方依据红色通缉令逮捕郑某和,中国警方立即通过外交渠道向希腊提出引渡请求。 2019年4月,希腊同意引渡郑某和。 5月16日,中国警方将郑某和押解回国。

私募产品爆火,大股东撤资

新华财富官网显示,新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新华财富”)是由原新华信托公司新华财富事业部整体法人化改制而成的全国性专业财富资产管理机构。新华财富品牌创立于2011年,注册于深圳前海,注册资本5000万。 公司总部于2017年4月从北京迁回深圳,吕曙光于2017年11月成为法人,完成了新的管理团队的成立和公司业务的全面转型,以运营管理和集合为目标幸存基金项目。

天眼查显示,从其股权结构来看,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持股95%,深圳市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

新华财富网站信息显示广州私人侦查,除掘金系列四款产品外,新华财富还有鑫源一号、金鼎一号、聚金一号三款产品已违约。 新华财富目前在基金业协会的私募产品注册信息显示,该公司共注册了14只私募产品。 截至2018年11月,异常项目中,除掘金5个外,已有5个项目对融资方提起诉讼(1个正在诉讼,4个已胜诉),胜诉项目已分别启动执行。 计划中,部分项目已实现现金流回,其中鑫源一号已清算,无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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